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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十“蓝天保卫战方面,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问题编号三十一“恭城县蒲源矿区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等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统一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十:蓝天保卫战方面,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桂林市第一季度PM2.5浓度全区最高,拉高全区全年PM2.5浓度水平,1—9月桂林市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名全区倒数第二。
(二)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30: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和“十四五”考核约束性指标任务。制定并印发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全力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对应急措施的督查检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完成情况:2023年以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实施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推动了桂林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创建了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和全州县工业园区1家自治区绿色园区,进一步完善了桂林市工业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实施了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项目、桂林市灵川铭浩玻璃有限责任公司2号窑炉节能升级扩建项目、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乳胶生产线蒸汽蒸汽冷凝水的回收与利用项目等一批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每年预计节约标准煤2.6万吨以上。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组织推动桂林铁合金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对高耗能行业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等规定要求,落实铁合金等高耗能项目产能与能耗指标,组织实施了广西桂康新材料有限公司4×42MVA锰系合金全密闭矿热炉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广西东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锰系新材料技改升级项目(一期)项目等铁合金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2021-2024年,桂林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4%、16.9%、9.1%、20.7%,“十四五”前4年累计下降42.5%;2025年1-11月桂林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16%,预计全年下降5%;预计“十四五”期间,桂林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5.4%,远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的下降16%的目标任务。
(四)验收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问题十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人员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连永超、能源与循环经济科科长郑冠宾、副科长黄童。验收人员认真审核了我局台账资料,经过充分讨论和分析,确认该问题已按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三十一
(一)问题表述
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桂林市发现,恭城县蒲源矿区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1.粗放式开采,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2.指导监管不到位,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
3.执法力度不够,越界开采时有发生。
4.加工园区管理不善,影响周边环境。
(二)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106:加强石材加工园区管理。对园区内和国道边随意堆放的石材、边角料、废渣等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做好“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透)工作。做好石材加工车间污水循环利用、屋顶雨水收集,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加强厂区扬尘抑制工作,封闭生产车间采用湿法作业,合理增设生产厂区除尘系统。尽快协调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协同处置石材产业园产生的加工边角料、石粉、石浆、废渣等固体废物,加快石材园区的固废消纳速度。
完成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石材园区内的企业及时清理了园区内、国道旁和厂区乱堆放的石材、边角料、废渣等固体废物,在园区内的国道旁加装围挡;督促石材加工企业完善好污水循环利用系统,收集好雨水,做到雨污分流,疏通生产区域截水沟,生产区域生产用水及脱水系统余水达到回流至沉淀池循环利用,杜绝外流;督促企业新建了除尘系统,在园区内实行车辆洒水作业,降低扬尘;协助恭城县引进相关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和与周边县的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合作,开展石材加工边角料、废渣等固废的综合利用。
(四)验收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问题三十一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人员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连永超、能源与循环经济科科长郑冠宾、副科长黄童。验收人员认真审核了我局和恭城县的台账资料,结合到恭城县开展现场核查的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和分析,确认该问题已按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与循环经济科
联系电话:2823487,13307833335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8楼850办公室,邮政编码:5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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