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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2026-01-05 09:00     来源: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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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举报主体

  本网站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受理针对本局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发布的以下信息举报: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73-2851680(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gxjbgs@guilin.gov.cn;

    信函/现场举报: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8层818室。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依法依规研处。

  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3.不涉及本局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的举报信息,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五、注意事项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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