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一) 措施65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5-05-12 10:00:00 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二十一“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维护不到位问题”措施65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二十一: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维护不到位。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存在老化、维护不及时现象,管网破损渗漏问题比较严重;园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附近检查井污水溢流,情况严重时有高浓度废水通过排口直排洛清江。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设计浓度为440毫克/升,但农产品加工旺季接纳化学需氧量浓度约700毫克/升的废水,8月27日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900多毫克/升,出水化学需氧量、pH、氨氮等污染因子均超标。资源县中峰工业集中区、全州县工业集中区和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都存在园区入驻企业较少,排放的污水量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最低处理负荷,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的现象。其中,恭城虎尾、开花山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约2年,但配套管网建设尚未完工、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污水处理厂旁边有污水溢流且水质较差,总磷浓度高达5.18毫克/升。
整改目标:改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情况,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破损渗漏等问题整改。加大对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水质水量情况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65.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管网破损渗漏等问题的排查与整治。列出问题清单,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成问题整改。加大设施升级、管网建设、排污企业接入等相关要素投入,保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二、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全州县、永福县、资源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党委和政府,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整改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工业园区开展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管网破损渗漏等情况摸排,督促园区对摸排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治。经排查,有4个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问题,分别是桂林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全州县工业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恭城虎尾和开花山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正常运行和资源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因园区污水产生量不足等原因未有效运行。以上四个问题均已列入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正在按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我局不定期到有关园区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园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2024年8月7日—8日,9月18日,我局到兴安县、全州县、桂林经开区等对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补齐短板。
四、验收情况
2025年5月7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问题二十一措施65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人员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调研员唐正茂、能源与循环经济科科长郑冠宾、副科长黄童。经过对相关单位工作台账资料审核以及讨论分析,确认该措施已按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落实了整改,达到了要求,同意通过措施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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